为做好我县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进入高校就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地点
1.续贷学生办理时间:2021年7月26日--7月30日分乡镇办理(锁南镇7月26日、河滩镇7月27日、达板镇7月28日、唐汪镇7月29日、其它乡镇7月30日)
2.在校大学生首次贷款办理时间:2021年8月2日--8月6日
3.2021年大学新生贷款办理时间:8月9日开始办理至9月30日结束(双休日除外)
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2:30-- 5:30
地点:东乡县政务大厅
二、贷款申请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称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必须均在本县。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申贷标准
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额度为申请学生实际学费、住宿费。(建档立卡户学生最高申请额度为8000元),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15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
四、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申请网(https://sls.cdb.com.cn)申请,填写申请资料,并下载打印申请表。
2.现场确认: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学生父母,与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的,年龄要在25-60周岁之间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持《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现场进行申请、审核。
3.签订合同:经审查合格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订电子贷款合同,并打印贷款受理证明交给学生或者同借款人。
五、申贷材料
(一)新生材料
1.学生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证件)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证件)
3.录取通知书原件
4.《申请表》原件不需加盖任何公章
5.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同申请表一同导出。
(二)在校生首贷材料
1.学生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证件)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证件)
3.学生证原件
4.《申请表》原件不需加盖任何公章
5.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同申请表一同导出。
(三)续贷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证件)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证件)
3.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不需加盖任何公章
六、疫情防控及其它事项
1.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因新冠疫情防控所需,为了您和他人健康,办理助学贷款相关手续时,须佩戴口罩并保持相互间距离1.5米;如身体有发热等异常症状,请及时到医院检查,待身体无异常后,到助学贷款受理点办理相关手续。
2.生源地助学贷款也是商业贷款,只是学生在校期间由国家贴息,自学生毕业之日起,将按同期贷款自付利息,并按合同偿还本金,学生毕业时如资金相对富余,可申请提前还清本息。若未按时结息和还本,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将进入国家银行系统征信黑名单,从而影响该生及家长在各银行各种业务的办理,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申请表及所有复印件都必须用规格的A4纸张。
4.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会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代理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请学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5.如有疑问请咨询东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930-6923009
温馨提示: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和为了续贷学生的方便,建议续贷学生远程办理,经我中心审核通过后,国家开发银行会发短信验证码至本人手机,续贷学生及时将验证码到高校资助中心录入即可。
东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