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按照省、州、县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临夏州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由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分局牵头负责起草拟定《东乡县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起草过程
《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好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组织业务骨干进行了《方案》的起草。初稿完成后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对《方案》多次进行了修改,最终形成了《方案》的审定稿。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是全县空气质量状况。根据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数据分析,东乡县PM10浓度均值为57ug/m3,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1.3%;PM2.5浓度均值为21ug/m3,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5.0%;SO2浓度均值为8ug/m3,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0.0%;NO2浓度均值为6ug/m3,与去年同期持平;CO浓度均值为1.2mg/m3,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0.0%;O3浓度均值为124ug/m3,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1%;截至5月31日优良率平均为87.8%,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9.8%。
第二部分是当前治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
(一)完成省州上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存在巨大风险。根据我县近年来空气质量呈“夏秋好、冬春差”的总体趋势,综合考虑进入供暖季后污染物排放量急剧增加,静稳天气增多、染物物扩散条件差等不利因素影响,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艰巨。
(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执法监管不到位。四是网格化监管不到位。
第三部分是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全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在2022年基础上要有下降,优良天数比率明显提高,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4项指标力争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巩固改善,全面完成省、州下达的PM10年均目标值59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目标值 2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90%的年度目标任务。
第四部分是重点工作任务。涉及十个方面,包括强化燃煤污染治理、持续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强化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强化工业污染源达标监管治理、强化VOCs监管治理、深入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强化面源污染整治、不断夯实大气环境基础能力、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调度、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信息公开、强化督查考核、强化舆论宣传6个方面明确了加强组织实施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