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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族自治县公安局

来源:东乡族自治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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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东乡县委办公室、东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乡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办发[2014]154号)精神,设立东乡族自治县公安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取消执行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的职责

将县交通警察大队的职责,划入县公安局管理。

(三)增加的职责

1.烟火燃放许可证核发,

2.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及公安队伍建设。

(二)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提出全县公安工作的决策意见。

(三)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报信息工作,侦办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复杂场所和特种行业。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

(五)开展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刑事技术侦察工作,开展刑事技术检验鉴定和技术侦察的职责。 

(六)开展禁毒工作,侦破毒品犯罪案件和吸毒人员的管理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

(七)侦查、检查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保卫、网络犯罪、信息通信建设、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开展对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组织实施看守所、拘留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县武警中队与公安业务相关的工作。

(九)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办理全县涉法涉讼信访案件;负责承接上级和领导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及非正常上访问题的处理。

(十一)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的工作,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交通事故,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 

(十三)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管理,查处我县公安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组织、实施公安机关开展各类财务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业务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五)指导监督我县消防工作、督促县城、街道的公共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十六)加强对公安队伍建设的管理,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及落实公安宣传措施。

(十七)协调、指导林业公安相关业务工作。

(十八)负责情报信息系统工作,及时收集、入网、修改、撤网、查询和舆论引导工作及负责情报信息档案的建档和管理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内设18个职能所队室:

(一)纪律检查委员会(副科级建制)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机关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命令的情况。负责受理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反党纪、政纪、警纪的控告、检举;查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行为和案件。制定、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执法监察和党纪党规的教育,对公安机关各类财务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内设审计办公室。

(二)政工室(副科级建制)

负责全县公安政治思想工作、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资格和社会保障以及干部考察、任免、调配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协助党委管理各所队室领导班子;负责现役部队管理;负责全局党员的管理教育、党的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老干工作。

(三)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案管中心牌子,副科级建制)

负责全县公安警务信息,起草全局性、综合性重要材料,承担保密工作、全县公安机关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承办县局机关会务。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网络安全管理,负责对接入我局监控中心的各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和主要路口监控点进行全方位监控,公安无线通信网的规划、建设、维护与管理,协调各警种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勤务,保障三级公安机关视频工作。内设信通中队。

(四)警务督察大队(正股级建制)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的实施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察;组织、实施、协调全县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五)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建制)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搜集、掌握、处理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情报信息、侦察调查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民族宗教领域及特殊领域的侦察保卫工作;组织开展打击各类邪教活动,严密防控冒用宗教的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组织协调、指导和开展反恐怖工作;负责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及特殊领域的国内安全保卫工作。

(六)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副科级建制)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检查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枪支弹药、危险物品、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业务工作,监督内保组织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工作;指导大型活动、集会游行、单位内部、要害部位、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指导、参与配合处置群体性、突发性、暴力性治安事件及重大责任事故;负责扫黄禁赌工作;指导、参与治安案件的办理工作。

(七)刑事侦查大队(副科级建制)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刑事犯罪信息,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侦破恐怖案件、暴力案件、有组织犯罪案件和需要跨地区联合侦查的重大案件的侦查工作。内设刑侦一中队、刑侦二中队、技术侦查中队、情报信息中队。

(八)经济犯罪侦察大队(正股级建制)

负责开展全县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负责承接上级部门挂牌督办案件和指定管辖的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承办金融、国税、地税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侦办工作;掌握、统计全县经济、涉税犯罪案件情况,研判经济犯罪规律和特点,组织实施预防对策;负责经济案件的基础情报、特情建设。

(九)法制大队(副科级建制)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法制工作;组织开展案件审核、执法检查、执法评议、执法规范化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公安内部的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管理各类法律文书;负责县局机关的执法勤务工作。

(十)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建制)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工作,拟定信息安全政策和技术规范,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实施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查处工作,并组织实施信息安全等保护工作。

(十一)出入境管理大队(副科级建制)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做好出入境管理工作,承办我县居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受理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管理来临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等境外人员,参与协助侦办涉外案(事)件;依法管理国籍,组织、全县公安外事工作。

(十二)警务保障室(副科级建制)

负责全局并指导各所队室警务保障工作、警用装备、被装配备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公安业务经费和其它专项拨款的申报、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对外接待工作及各类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装备和车辆管理等工作,管理全局的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的基建、行政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交通警察大队(正科级建制)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负责重大活动交通安全保障和交通警卫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机动车辆牌证发放和驾驶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开展交通管理科研工作,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全县交警系统队伍管理、经费、装备、资产管理工作。内设综合办公室、交通事故中队、交通秩序中队、交通宣传教育中队、县城交通管理中队、车辆管理所(副科级建制)。

(十四)预审大队(正股级建制)

负责对公安机关侦查部门经对侦查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进行继续侦查,核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弥补和纠正侦查工作的疏忽和错误,查明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犯罪事实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正确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负责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证明力予以审查、核实;负责刑事案件的移送审查起诉工作;负责对检察院、法院协调刑事诉讼工作;服务、指导刑事案件办理工作。

(十五)情报中心(正股级建制)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DQB”系统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负责运用情报资源和研判工作,同步参与案件侦查及综合分析研判,负责全县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工作及电子档案建设,负责重大事件预警防范,负责归口收集全县内幕性、苗头性、预警性、行动性情报信息,负责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布情报协作请求,跨区域进行情报线索的交流、共享,牵头组织开展社会资源信息整合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情报平台基础数据纠错清洗工作。

(十六)禁毒大队(副科级建制)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实施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侦破;管理禁吸戒毒、禁种铲毒、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其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等。

(十七)信访室(正股级建制)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收集研判和反馈信访信息,受理、核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反映的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负责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以及协调各所队室办理信访案件和非正常上访问题的处理;负责在重要会议期间组织协调稳控重点上访人员。

(十八)户政大队(正股级建制)

负责全县户籍管理及户口的迁出、迁入,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制作发放,指导公安派出所业务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

另设东乡县看守所、东乡县行政拘留所、东乡县强制隔离戒毒所3个监管场所,锁南、河滩、达板、那勒寺、果园、龙泉、汪集、唐汪、沿岭、风山、车家湾、百和、关卜、考勒、董岭、北岭、大树、柳树、春台、东塬、五家、赵家、坪庄23个派出所,正科级事业单位东乡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根据森林警察体制改革,东乡县森林警察局更名为东乡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转隶东乡县公安局,为内设机构。

负责人姓名:进虎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全盘工作

办公地址:乡族自治县锁南镇锁南社区平安路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930-591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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