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族自治县商务局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东乡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发〔2019〕9号)和中共东乡县委办公室、东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
第二条 东乡族自治县商务局(简称县商务局)是东乡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划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东乡县贸易促进会承担的行政职能。
(二)划出的职责
1.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行为调查职责划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将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职责划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将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储备职责划给县发展和改革局;
4.将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监管职责划给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5.取消负责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
6.取消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职责;
7.取消规范商贸领域投资市场准入的职责;
8.根据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县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及县委关于商务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经济协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商务领域规章、制度、标准和发展规划;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意见。
(二)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定全县市场体系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流通领域规划,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检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市场调控工作;负责汽车、二手车、旧货流通等监督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做好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
(五)拟定全县进出口贸易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制定工作;负责协调办理全县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拟定全县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的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对外技术贸易、服务贸易、进出口管制、鼓励技术及成套设备进出口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组织科技兴贸战略在全县的实施。
(六)负责全县商务系统涉及外贸相关事务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全县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七)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负责对县内中国公民出境就业进行管理;负责牵头我县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执行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初审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配合做好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民间组织对我县的无偿援助项目及赠款相关工作。
(八)负责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的组织参会和实施工作及其它各种国内外节会的组织参会工作。
(九)负责全县经济协作,统一协调管理全县横向经济联合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同县外的经济、技术交流,招商引资工作。
(十)指导全县商贸流通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一)管理商务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及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县成品油市场、外经外贸、特许经营等商务领域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商务新闻发布会,宣传工作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制定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动电子商务信用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建设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等。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持续深化商务“放管服”改革,理清“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对零售商促销活动进行备案、再生资源回收进行备案)、“最多跑一次 ”事项和法律设定证明事项,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第五条 县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负责拟定局机关工作规章制度、公务运转和行政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文电运转、会议组织、秘书事务、宣传报道等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保密、档案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后勤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工资管理及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普法、政治业务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青妇及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经费的收支审核及日常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制定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动电子商务信用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建设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商务监管股。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负责对引进项目、技术的跟踪服务;上报有关部门处理外经活动中发生的涉外事件;负责“兰洽会”的组织参会和实施工作;归口管理各类涉外商务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拟定和落实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初审上报工作;组织年度出口商品计划的实施;协调申报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及申请各类配额;承办企业外贸经营资格及进出口商品经营范围的审核、申报;指导和扶持出口商品基地建设;负责组织科技兴贸战略在全县的实施,归口管理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技术贸易及涉及到进出口管制的敏感物项的管理;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在当地或境外发生的经济纠纷和案件的调解工作,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履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征集、筛选外商投资项目及外资企业的后期管理工作;编报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执行方案;协调配合接待项目来访官员和专家;负责组织“走出去”战略的贯彻实施,负责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的监测、分析及统计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对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前培训工作及商务领域的业务培训;初审上报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和境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负责有关我县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的初审上报等职责;拟定全县贸易发展规划,负责有关世贸组织、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条约的宣传;负责收集、整理、储存、分析、反馈来自国内外的各种经济信息;网上介绍县情、支柱产业、重点建设项目、特色产品、投资环境等投资政策信息;负责全县商务新闻发布会,宣传工作和提供信息咨询;统一协调管理全县横向经济联合工作,组织开展同县外的经济、技术和物资交流工作;完成商务工作方面的各类统计报表。
(三)服务业管理股(外贸股)。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健全规范全县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贸流通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检测分析全县消费品市场运行、商品供应状况,进行预测预警;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县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洗浴、美容美发、洗染、人像摄影及家政服务等行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全县商务领域物流发展规划,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为我县商贸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服务;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市场进行管理;指导全县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发展等工作;积极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支持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和中华老字号的保护与促进;拟定推进工贸结合、农贸结合、内外贸结合的政策措施并实施;推进、发展物流中心和体系的建设,大力培育专业化第三方物流企业;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拟定调整优化流通产业结构的政策并组织实施,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牵头拟定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流通业态和流通组织形式现代化;按有关规定对旧货流通、免税商店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国家、省上有关商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拟定和落实全县对外贸发展规划、组织年度出口商品计划的实施,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农产品的进出口管理工作;协调审报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放及申请各类配额;承办企业外贸经营资格及进出口商品经营范围的审核、申报;指导和扶持出口商品基地建设;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科技兴贸战略在全县的实施,拟定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归口管理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技术贸易及涉及到进出口管制的商品管理,负责进出口统计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在当地或境外发生的经济纠纷和案件的调解工作。 拟定外商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及政策法规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和各项重大变更事项的审核审批;负责审核各类进出口及“三来一补”项目;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履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征集、筛选外商投资项目及外资企业的后期管理工人;负责承办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争取接受联合国、友好国家、国际民间组织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编报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执行方案;审查、申报、争取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跟踪监督检查受援项目的执行情况和资金的使用情况及贷款归还情况;负责受援资金和设备的审批、管理与使用;负责对外谈判,接待项目来访官员和专家;负责组织“走出去”战略的贯彻实施;负责对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的监测、分析及统计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县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前的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外经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外商长驻我县机构的审批、管理。
第六条 县商务局核定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七条 县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邮政编码:731400
办公地址: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锁南镇东西大街3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930-7121767
负责人姓名:王 洁 局长,主持单位全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