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临州办发〔2021〕49号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和营商环境内容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及州人大办《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和营商环境内容法规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州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清理,下列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存在不衔接、不配套的情况,现予以废止:
1、《临夏回族自治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临州办发〔2017〕330号)
2、《临夏回族自治州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临州办发〔2017〕331号)
3、《临夏回族自治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临州办发〔2017〕332号)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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