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5号)
《临夏回族自治州刘家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条例》于2020年5月30日经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2020年7月31日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了《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临夏回族自治州刘家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条例>的决定》。
现予公告,《临夏回族自治州刘家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条例》自公告之日起废止。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