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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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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东乡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乡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乡县锁南镇东西大街66号,电话:0930-7121400,邮编:731400)。

一、总体情况

东乡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预算法》等文件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有效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切实深化年度预决算、财政资金使用、扶贫资金管理、惠民惠农资金拨付等重点领域公开,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主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领导分工、机构设置、预算决算等栏目板块公开信息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2022年共收到0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根据省、州、县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按计划进行完善、更新。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县财政局领导的职务、分管工作等相关信息,同时公布相关动态信息。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办事流程等均在政府网站公示栏公开。二是持续对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问题及时进行信息排查和删改。

(四)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规范县政府网站部门板块布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及时查漏补缺,提升发布信息的质量,确保内容严谨、格式规范。二是发挥网站的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优化局网站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自查与整改,对政务公开测评中指出的问题,均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培训交流,及时传达州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参加县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州县相关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但仍存在着信息公开标准还不够高、公开内容还不够全,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问题。针对存在的不足,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努力并加以改进: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严格执行工作标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序开展。二是按照国家及省州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审核公开信息的范围、内容等涉及保密审查的重要方面,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和扩展公开范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三是积极学习相关政策规定和先进经验做法,以电视媒体、县政府网站、全县财政信息工作群等媒介为载体,有效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财政惠民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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