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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东乡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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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东乡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各乡(镇、办)人民政府:

为做好东乡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遴选2024年东乡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82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4100.00万元,地方及自筹资金4100.00万元。重点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农膜回收利用工程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支撑工程在内的五大工程为建设重点。财政投入资金建设内容不能与其他渠道安排的资金重复。

二、建设内容

(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

1、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或提升改造。

2、畜禽粪污集中处置中心(有机肥厂)。

(二)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开展化肥、农药减施增效、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设施设备配套。

(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

在全县拟设立1-3个秸秆综合利用中心示范点。

(四)农膜回收利用工程

建设农膜回收中心,配套再加工利用相关设施设备;建立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农膜回收加工利用机制

(五)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支撑工程

在全县拟建设小流域自动监测站1-2个,农业源污染监测平台系统1套。

三、申报条件

1.现从事种植、养殖、秸秆收储加工等,建设意愿强且有能力承担项目建设自筹配套资金的相关经营生产企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个体生产者。

2.申报主体须自愿承担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义务及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3.申报主体需具有一定的启动和运营资金基础、有配套自筹能力。

4.秸秆综合利用申报主体需具备一定的与秸秆利用相关或相近的产业基础,并有意愿长期从事此项工作,经农业农村局和方案编制单位实地勘察调研后,将有意愿的主体纳入本项目。

5.农膜回收主体申报遴选。选择农膜回收、加工处理、利用比较完善且有意愿的主体(企业)经农业农村局和方案编制单位实地勘察调研后纳入本项目。

6.养殖场粪污治理申报主体自身要有一定规模的养殖量,主要针对牛、羊和家禽的粪污处理,且有意带动和收储周边养殖畜禽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的企业。规模养殖场筛选标准为:牛存栏100头以上、羊1000只以上、鸡存栏3万羽以上且有粪污提升需求主体。

7.畜禽粪污处理中心申报主体要具有一定项目运营的资金和技术实力,有一定的配套建设能力,企业经营状况正常,相关手续齐全,且有意带动和收储周边养殖畜禽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的企业。

四、申报时间

请各乡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经营主体,于2024年10月16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供项目申报申请(原2023年黄河流域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方案中申报主体需重新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五、其他事项

本次项目遴选工作未说明事项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联系人:马文林

联系电话:13993023984

 

 

 

东乡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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