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乡县2024年马铃薯提质增效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东乡县2024年马铃薯提质增效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东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7日
东乡县2024年马铃薯提质增效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提升我县马铃薯单产水平,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根据《甘肃“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总体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为持续巩固提升我县马铃薯产业三年倍增行动的发展成效,不断提升我县马铃薯产业促农增收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广具有“抗旱保墒、节本增效”的特点黑膜覆土垄上微沟机械化种植技术,利用国家科技特派团专家资源,推动种植大户、农民群众及合作社成员学习先进种植技术,提高种植水平,通过脱毒种薯推广、增施有机肥、马铃薯晚疫病统防统治、垄上微沟栽培等新品种新技术集成示范推广等措施实现马铃薯大幅增产。鼓励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脱毒种薯繁育,闭环马铃薯种薯繁育环节和保障粮食生产安全,通过奖补扶持带动广大农户和经营主体在全县域共同打造10个千亩方和2个万亩片,辐射带动马铃薯种植10万亩以上。
二、奖补内容
(一)奖补对象。在坪庄乡、汪集镇、凤山乡、那勒寺镇、董岭乡、龙泉镇、大树乡等24个乡镇马铃薯适种区域的种植农户及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二)奖补方式。遴选县域内2-3家具有种薯经营资质的企业(合作社),在县域内确定原种销售区域,定点出售优质原种。
1.群众自行购买优质原种种植的进行籽种奖补,每斤奖补1元,即每亩奖补300元;每户奖补不超过2亩(约600斤)。
2.集中流转连片种植的经营主体(种植企业、合作社)购买优质原种种植的对籽种每斤奖补0.7元,即每亩奖补210元。每个主体奖补100亩起步。
(三)推广品种。享受奖补的经营主体、农户需种植具有抗旱、富锌、高产的陇薯 12号、陇薯10号、临薯18号,甘农薯7号、冀张薯、沃土5号、陇薯红1号(彩色)等优质原种。
三、奖补条件
1.乡(镇)村上报享受奖补的经营主体或种植户,应集中连片种植,形成示范效应。
2.享受奖补的经营主体、农户需采用黑膜覆土垄上微沟机械化种植技术。
3.享受奖补的经营主体、农户需购买县内定点销售推广品种。
4.种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要结合各自实际,通过技术服务、保护价收购、吸纳就业、土地流转、社会化服务等开展联农带农,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四、资金来源
资金通过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79号)文件下达的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资金300万元和《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第一批支持规模主体粮油单产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4〕3号)文件,下达的规模主体粮油单产提升项目资金200万元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筹措解决。
五、组织实施及程序
1.筛选主体和宣传动员。2月上旬,由县农业农村局遴选县域内 2-3家具有种薯经营资质的企业(合作社),确定原种销售区域和设置门店。联合乡镇和宣传、融媒体等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村民知情大会、公众号推送等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政策宣传到位,家喻户晓。
2.申报。2月中旬,由乡镇、村上报种植需求花名册,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汇总,按照区域将花名册推送给种薯经营主体,指导农户、合作社做好籽种购买相关工作。
3.分阶段奖补。一是对经营主体及农户购买清单,由乡村审核上报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结合种薯企业销售清单进行汇总审核公示,公示结束后进行第一阶段50%的奖补。二是经营主体及农户购买的马铃薯籽种播种发芽后,乡(镇)村、社进行全覆盖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按不低于10%进行抽验,验收合格后进行第二阶段50%的奖补,并及时将奖补资金拨付落实到户。
4.田间管理。3月上旬-7月,安排技术人员包乡蹲点指导,并开展示范户马铃薯种植技术培训,及时记录作物生长情况,加强早、晚疫病的预测预报及晚疫病统防统治工作。早熟马铃薯准备上市销售,组织测产,数据采集。晚熟马铃薯开展统防统治、富锌马铃薯开展叶面追肥。
5.测产及收获。8月-10月初,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乡镇有关人员进行测产,并指导群众适时收获,开展马铃薯机械化收获,确保马铃薯及时到户入库,同时领导小组对各项目乡镇开展项目任务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6.绩效评价。11月-12月,开展两级开展项目绩效评估、资料汇总整理及项目自验等工作。
附:东乡县2024年马铃薯提质增效奖补项目资金补助分解表
东乡县2024年马铃薯提质增效奖补项目资金补助分解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