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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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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编制此报告。先向社会公布东乡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 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乡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东乡县锁南镇文化路4号,电话:0930-7121622,邮编:7314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程序,强化法治理念,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年以来,我局及时发布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22年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5余条,其工作动态信息40多条,农业技术10余条,微信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明确工作分工及职责,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内容多重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东乡县农业农村局公开信息依托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www.dxzzzx.gov.cn)这一网站作 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围绕公众关注的热 点问题、政务动态、政府文件等方面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常抓不懈, 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线下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在农业便民服务大厅成立了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政务公开查阅点,公开政务公开办事指南、工作职责等内容,便于群众办事,全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2022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明确由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科室,并设置一人专门负责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条例进行系统性的学习,及时准确的将相关信息上报与下达,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农业组织的知情权,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使我县农业和农村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群众提供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2022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及新标准,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盲点和不足,不能及时准确的发布相关信息,部分信息公开存在滞后现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亮点不足,经常性被动公开。改进情况:我们根据上年度的问题表现,做到了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严格化,并要求各科室第一时间将要公开事项发至负责人,及时准确的公开信息。对照硬性要求和自主要求,做到了能够主动公开三农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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