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六:东乡县2025年牛羊肉产销奖补政策
一、奖补对象
打造县域牛羊肉销售体系,培育一批牛羊肉加工销售为主的合作社、企业等销售主体,在县域内收购农户、合作社等牛羊的销售经营主体,按照销售额的1%进行奖补,每家经营主体年度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30万元。
二、奖补期限
2024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为统计周期,一次性核定进行奖补。
三、奖补条件
1.申报企业、合作社必须是在东乡县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手续合法的主体;
2.申报企业、合作社必须是在县域内从事收购农户、合作社等养殖主体的牛羊;
3.销售产品取得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的经营主体优先享受销售奖补;
4.享受“东乡县消费帮扶奖补资金”的企业不予奖补。
四、奖补程序
1.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于2025年10月10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申报材料。
2.审核并认定奖补金额。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主体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认定奖补资金。
3.公示。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对补贴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4.落实奖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拨付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