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市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东乡县市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信息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1、市场主体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县注册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共6390户,注册资金158.4亿元。其中,内资企业69户,注册资金108053.7万元;私营企业895,注册资金481900.26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734户,注册资金105890.06万元,个体工商户4692户,资金数额45791.27万元。
2、深化企业准入准出改革。一是实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推进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管理。二是严格按照法律授权办理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全面清理了市场监督管理职权职责共563项。三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程序、环节和要件,大幅压缩审批时限,涉及市监部门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3-5个工作日,承诺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3、年报公示工作推进情况。截至目前企业已报792户,年报率97.18%,个体户已报3761户,年报率98.35%,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报674户,年报率98.97%。
4、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方面。一是对全县煤炭市场和重点摊位进行了彻底的摸底排查和煤质检测。截至目前根据计划安排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煤质检测共抽检22批次,其中州局抽检6批次,我局送检16批次,抽检合格率均达到100%。二是根据县整改办《关于印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第二批24号交办问题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对达板镇红庄村润泽、金龙、金玉三家碳化硅公司工业用煤由我局监督委托第三方甘肃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检测,结果符合环保标准。三是是对全县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企业进行了巡查,所有获证企业均完成质量信用档案的建立。四是我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为100%,工业产品许可证、3C认证取证率、工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工作均已完成,完成率达100%。五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县域内的获证企业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自查和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六是开展东乡县“质量月”宣传活动启动暨东乡县“质量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加深广大企业代表和群众对质量工作新的认识。七是组织甘肃兰亚铝业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质量授权人参加全州质量管理培训暨全州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巡回宣讲报告会。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共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219个,其中新办180个,换证39个;受理特种设备告知153份,包括电梯、叉车、起重机、架桥机、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项目,发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98个。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9家,在用设备总数233台,设备检验率99.14%,隐患率1.29%,二级维保率为23.53%。配合州局特检科和县上相关部门对“五一”、中秋、国庆期间的隐患进行排查。
6.计量监督管理方面。一是对全县加油站、加气站等使用计量器具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对在用器具及衡器进行检定,检定率98.5%;县计量所对全县集贸市场及个体户的在用衡器进行专项免费抽检,抽检合格率达99%;对县城眼镜制配场所进行了专项检查,各种配制仪器全部合格。二是对标能源效率识别产品目录,重点检查了家用冰箱、冷藏陈列柜、油烟机、洗衣机、电暖气、电线电缆及坐便器等商品。检查销售企业16家,出动检查人员8人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利用能效标识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7、履行综合治理职能,推动城乡管理上台阶。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12人次,检查各类经营门店832户次,其中加油站4户,液化气灌装站2户,汽车加气站1户,发放《冬季防火安全提示》1300余份,与经营户签订《人员密集经营场所消防承诺书》850份,签订《不销售烟花爆竹等危险性商品承诺书》105份,下发违法行为预警通知书12份,取缔烟花爆竹经营户8户,下架退市烟花爆竹41箱(件),取缔无照经营成品油经营户2户。二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全县煤炭、成品油、液化气、汽车加气站等经营单位以及机动车维修单位进行了逐户检查。通过彻底排查,我县共有机动车维修单位33户,煤炭经营企业9户、煤炭经营个体户45家,其中无照经营18家。共有加油站4户,液化气灌装站2户,汽车加气站1户,汽车加气母站1户。
8、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及不良反应检测监管工作方面。一是为加强对医疗器械市场的整顿。开展了定制式义齿专项整治、体外诊断试剂、诊疗设备、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等监督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35家,经营企业12家,批发企业1家,出动执法人员66人次。二是加强零售药店监管。对药品经营门店执业药师挂证、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履职情况以及药品购进销售情况进行了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8人次,检查药品经营门店12户,发现1户执业药师不在岗,1户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1户室温高于20度、供货方资质不全,以上问题都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已整改。三是整治疫苗及冷链药品的管理。重点检查县医院、锁南社区卫生院、那勒寺中心卫生院等对疫苗冷链设施设备、运输过程中温湿度监测、调控措施不符合规定的问题。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7人次,经检查,未发现违规问题。四是加强化妆品经营监管。目前,共检查化妆品经营门店115户次,出动执法人员148人次,经检查,普遍存在供货方资质、票据不全的现象,已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户店内从业人员健康证已过期,3户店内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现已办理。五是加强保健食品专项检查。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检查药店8户,个体诊所1户,保健类店铺5户。检查中发现, 个体诊所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1名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共下发办证通知书1份;检查,检查中发现1户店内已下发通知书。六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检测检查。截至目前共上报不良反应检测240份(其中药品128份、医疗器械97份、化妆品15份)。七是开展对药品的购销存的飞行检查。共检查3家医疗机构、5家药品经营企业。八是按照州委的要求开展医疗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查。对3家民营医院从行政审批、医药广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公示情况以及药品医疗器械的购销存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2份。九是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60户次。经查发现1诊所内销售虫蛀中药饮片,货值6780克,案值525.8元,罚款1577.4元。十是开展了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药品经营药店12家,医疗机构23家,没收非法医疗广告67份。
9、持续开展“放管服”工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是省局抽查下派市场主体年报公示129户;州局抽查下派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企业1户,广告经营市场主体2户,现均已抽查完成并录入公示。二是在广告商标监管中开展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其中州局下派一次,县局自行摇号抽取一次,以上两次抽查检查全部完成并已公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一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2 | 1 | 11 |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 | 10 | 1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4.3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当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到传真、网络等形式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传真、电子邮件及网上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县市监局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
虽然今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诸多主客观条件限制,也存在一些问题:工作力度不够,现有市场监管人员业务素质低,监管力量不足、手段有限,专业化程度较低,执法人员水平不高,特别是基层监管基础仍旧薄弱,导致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
2、改进情况
(一)进一步提升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水平。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力度,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质量安全问题作为一项长期不懈的工作。
(二)大力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能力。推进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项目,实施检验检测能力达标工程。聚焦重点产品,加大抽检监测频次,解决共性风险问题,通过加强抽检检验能力实现精准监管,为监管执法提供可靠的标准支撑,切实提高审评审批、检查抽检、稽查办案各环节的依法行政水平。
东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