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水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编制此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就本单位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州、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水务局信息编写与报送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业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认真做好水利行业经济运行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公开、落实、规范、服务、效能五个目标实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一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2 | 2 |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31584247.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份,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份,我局不存在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的提升,但与县委县政府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有差距,主要是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需要在2019年的基础上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2020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对标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更加聚焦社会公众需求,贴切实际,提升标准,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开实效。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公信力、执行力,加强专业化建设,保障各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发展、服务水利,更好地为全县人民服务。
东乡县水务局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