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对东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相关事宜。根据有关要求,我局严格依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标准,对相关项目进行了审核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得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我局职责和机构、业务政策法规、重要活动新闻、业务办理流程等,切实做到了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公开目录、公开内容真实具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目前,东乡县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此外我局还利用县电视台、东乡人社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举报箱、举报电话、宣传册等载体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和宣传,进一步方便群众监督和知晓相关人社工作信息。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公开公示工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116条,共 109 个权力事项,其中 20 个(含子项 9 个) 权力事项 可以在线办理。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不设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的质量还不够高。目前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并且是兼职人员,且流动性较大、工作任务重、事务繁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能力不足,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二是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不少距离,一些领域存在公开标准不统一、公开要素不齐全等问题,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的规范性还有待提高。三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感、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配套工作制度有待健全。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进一步提局各二级机构及内设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二是进一步落实公开要求。引导各二级机构及内设机构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受理格式文本和程序。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全局目标考核范围,着力构建多元化评价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畴。三是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强化人员力量,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工作,加强横向联系协调,加强各二级机构及内设机构相互协调配合工作,不推诿、不拖延,提高政务公开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四是加强培训工作。加强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信息经办人员的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提高信息报送水平,确保信息报送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东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