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明确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公开程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现将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州、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统计局信息编写与报送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业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认真做好经济运行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公开、落实、规范、服务、效能五个目标实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一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份,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份,我局不存在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的提升,但与县委县政府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有差距,主要是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2020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对标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更加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努力创新,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开实效。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公信力、执行力,加强专业化建设,保障各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