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医保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东乡县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示,县医疗保障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各股室分工负责,狠抓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在公开内容、制度建立、公开载体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2019年度东乡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领导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医保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一名副局长专抓此项工作,开展了信息公开、日常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工作。一是在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待遇标准进行公开,方便全县参保人员了解。二是将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的主要政策、待遇标准、办事程序印制成宣传单,发放到各参保单位、各乡镇进行宣传公开,方便社会各级人员了解。三是重点推动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是参保群众关心的热点问答、医保查询、费用报销、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四是认真落实执行“首问责任岗”制度,工作人员在县政务中心还配备服务桌签、佩戴工作牌,以方便办事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包括民生、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办理流程等方面的信息6条,其中通过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条,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2条;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公开3条,提供服务类信息14条。
以县委县政府转办信件、群众来电来访、群众现场询问等形式承办工作、接待群众1500多人次,我局综合办公室、城乡居民股、干部职工股等相关业务科室,经过调查了解,逐一准确、及时地给予了答复;以网络、手机微信等方式的咨询3500多人次,也都及时进行了解释答复,得到了群众的高度好评和认可。
三、咨询处理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个人和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信件、电话请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发生任何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够。部分股室负责人还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公开的思想,公开内容还不全面,思想认识还不够。
2.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够。由于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时效性、敏感性较强,还存在公开不及时、更新不及时,力度不够大等问题。
3.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够健全。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制度不够完善,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规范,公开的信息内容与《条例》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
1.继续加强网络载体建设。把县政府政务中心、我局办公室、信息中心作为本单位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来抓,指定1名副局长专抓此项工作,1名工作人员专题完成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网络配套设施,着重搞好内网改造,为信息公开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对负责和具体操作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全面熟悉和熟练操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3.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扩大宣传面,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4.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制度,保证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5.加强考核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适合我局的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作为考核各科室和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
6.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医保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各类文件产生之初就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7.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对涉密信息做出更具体的规定,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广更多更快地公开信息,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东乡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