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G1816乌海至玛沁高速公路兰州新区至兰州段(中通道)收费站的批复
甘政函〔2024〕125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G1816乌玛高速兰州新区至兰州段(中通道)相关匝道收费站的请示》(兰政报〔2024〕43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G1816乌海至玛沁高速公路兰州新区至兰州段(中通道)设置新区南(K595+317)、经开区(K621+789)、盐池北(K628+307)、北龙口(K634+815)、金城北(K637+712)等5处匝道收费站。
二、新设收费站的设计、建设要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关于行驶安全、快速通行等有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
三、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批准,并在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接受社会监督。
四、新设收费站启用前,要积极进行宣传,做好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收费站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