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东乡族自治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5年1月15日政协东乡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政协东乡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广大政协委员、县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参政议政热情,踊跃提交提案,积极建言献策,广泛凝聚共识,努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东乡篇章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截止2025年1月13日17时,共收到提案88件。提案审查委员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东乡族自治县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东乡族自治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审查立案意见》相关规定,坚持立案标准,严格审查程序,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共立案73件,占提出提案总数的82.9%。提案内容涉及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方面13件,占17.8%;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方面9件,占12.3%;社会保障、社会治理方面16件,占21.9%;产业发展方面7件,占9.6%;教育卫生、文化旅游方面19件,占26%;生态环保方面5件,占6.9%;其他方面4件,占5.5%。对内容相同或相近的6件提案,作了并案处理;未立案的9件提案,经与提案者协商沟通,按意见建议转送有关部门办理。
本次会议提案选题精准,建议务实,内容涵盖城乡建设、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社会治理、生态环保等各个方面,集中反映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夯实的基础、补齐的短板、强化的弱项,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充分体现了委员们履职尽责的担当意识,更加彰显了委员们高度重视经济社会发展,关注改善民生的大局意识和为民情怀。
本次会议闭幕后,对已立案的提案县政协将会同县人民政府召开提案交办会,统一交有关单位研究办理。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将作为平时提案,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查交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