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强化干部诚信建设 提升社会信用指数
近年来,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干部增强守信意识和诚信理念,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东乡县委组织部紧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要求,从多个维度出发,深化诚信文化宣传、持续监督公务员诚信管理,强化信用结果运用,严审干部人才信用记录,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务诚信的引领作用。
深化诚信文化宣传,提升干部队伍诚信素养。通过多元化渠道与形式,如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并专题解读《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将诚信理念融入部机关日常学习之中。将诚信教育纳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借助“新征程大讲堂”平台,于2024年7月面向全县干部宣讲《反有组织犯罪法》精神,强化公务员的法律意识与依法行政能力,积极营造公务员诚信宣传氛围,引导县乡村三级干部树立诚信观念,恪守职业道德,增强社会责任感与公信力。
严审干部人才信用记录,加强干部队伍诚信建设。在干部招录与人才引进环节,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将个人信用报告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报考人员的信用记录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引进人才具备良好的信用基础。在公务员管理上,严格执行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将公务员诚信表现与其职业发展紧密挂钩,依法依规记录并评估其个人事项、廉政表现、年度考核及违法违规行为,对失信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全面加强基层公务员诚信建设,让公务员成为守信的表率,持续提升政府公信力。
持续监督诚信管理,锻造忠诚担当干部队伍。为有效维护社会信用,发布了《县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的十项措施》,构建了“12380”五位一体举报平台,持续监督公务员诚信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失信行为。与县纪委、县法院、县信访局等部门紧密合作,严格审查公务员日常履职中的违纪违规、行政处罚、失信违约等情况,对失信者实施及时惩戒,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同时,建立干部信用档案,收录个人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及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与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有效提升了干部队伍的诚信水平与纪律意识,形成了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风气。
强化信用结果运用,营造诚信行政良好氛围。积极倡导诚信行政与阳光政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原则,将公务员诚信表现作为综合效能考评的重要指标,与干部选拔任用、关怀激励、党员发展等工作紧密结合。对拟晋升、提拔的公务员进行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对失信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进一步树立了“担当守约、诚信行政”的鲜明导向。同时,对信用良好的企业与个人提供优惠政策,如减少检查频次、实施“容缺受理”与“告知承诺”等便利措施,而对失信企业与个人则依法依规进行惩戒,通过限制参与招投标、取消优惠待遇等手段,促使其纠正失信行为,提升信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