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自然资源局加速“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为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今年以来,东乡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部署,按照“依法依规、房地一体”“应登尽登、能发尽发”原则,持续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让村民们的宅基地有了“身份证”,财产权利得到了坚实保障。
按照“尊重历史、便民利民、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分步实施、逐步覆盖”的原则,县自然资源局经县政府同意印发《东乡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政策文件,为“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政策支撑。
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以来,该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克服农村地域广、房屋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等诸多困难,通过实地测绘、资料收集、信息审核等一系列严谨流程,确保登记信息准确无误。
后续,东乡县自然资源局将不断提升农村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登记档案管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