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乡族自治县车家湾乡马脊梁建筑用砂石料矿区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评审结果公示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的通知》(甘国土资矿发【2016】140号)规定,现对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核实结果。
一、公示内容
矿区名称:东乡族自治县车家湾乡马脊梁建筑用砂石料矿,位于东乡族自治县车家湾乡马脊梁,矿区面积为0.1474平方千米;开采范围:为普查报告划定的资源量估算范围,矿区范围中设计的开采区范围(见报告);设计可利用资源储量:矿区设计开采范围内推断资源量为 589.50×10 4m 3,根据普查报告选取资源量可信度系数 0.9。设计可利用资源量为 589.50×10 4m 3 ×0.9 =530.55×10 4m 3 。 设计可采资源量 :本次设计压占资源量为9.15×10 4m3(见报告),设计可采资源量为=设计可利用资源量-设计压占资源量=530.55×10 4m3 -9.15×10 4m3 =521.4×10 4m3 。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0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公众意见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东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30-7121613
邮编:731400
1.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申请书.pdf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恢复治理方案.pdf
3.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评审意见及专家签字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