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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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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东乡族自治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乡族自治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930-593202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水务工作实际,把该项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水利政策和水利动态,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我局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领导分工、机构设置、政策法规、重点领域、年报公报、河湖长制、农村饮水安全、重点流域治理等栏目,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21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6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5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2023年共收到0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召开2次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程序,由局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贯彻落实“三审核”制度。持续对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问题及时进行信息排查和删改。建立并完善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和发布制度,在公文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及时对主动公开栏目中的“领导分工”和“机构设置”进行完善更新;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部门栏目发布内容,采取不定期读网检查的方式,及时查漏补缺,提升发布信息的质量,确保内容严谨、格式规范;三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积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积极进行正面宣传,进一步做好水利政策法规宣传和展示水利行业风采工作。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自查与整改,对政务公开测评中指出的问题,均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培训交流,及时传达州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参加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州县相关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其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监督制约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在今后工作中,我将继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对照水利工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等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持续推进我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良好发挥政务公开平台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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