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建城[2021]29号)的要求,经县政府研究,确定东乡县高山乡布楞沟村史馆为东乡县历史建筑,现予以公示,请相关乡镇和部门采取切实措施,依法做好历史建筑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宣传推广和保护利用工作。
东乡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