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260139602706/2023-00029 主题分类 东县府办发
发文字号 东县府办发[2023]40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3-07-14 发布日期 2023-07-21
标     题 关于印发《东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7-21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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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县府发〔202340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东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14


东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压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任,构建管养长效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甘肃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政办发202048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甘肃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甘交公路202115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夯实各级责任,完善“路长制”运行机制,落实各级路长责任,确保路长职责有效发挥,建立规范化可持续管护机制,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交通出行的需要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交通基础保障。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结合“陇原智能路长”APP建立县农村公路“总路长+三级路长”的“路长制”组织形式。

1.设立农村公路路长及总路长办公室

总路长: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设立总路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

2.完善农村公路三级路长

县级路长:由县级领导担任11条县道均由县级领导担任路长。

乡级路长:由乡镇政府乡(镇)长担任设立乡级路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村公路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农村公路管理所担任

村级路长:由村委会主任或社区书记担任。

每个行政村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至少安排1名农村公路护路员,镇政府通过申请公益性岗位设立农村公路护路员。

(二)工作职责

1.总路长及总路长办公室职责

总路长,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任人。主要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各项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和考核工作;协调处理“四好农村路”建设、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重大问题;审定乡镇路长考评结果;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进行问责处理。

县总路长办公室负责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督促落实总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以及督导、考核具体工作;结合农村公路考核管理办法,建立考评机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负责农村公路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监督农村公路工程实施。负责运行“陇原智能路长”APP,督促落实各级路长责任,确保路长职责有效发挥。

2.县级路长职责

县级路长,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在总路长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具体拟定县级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考评办法,督促乡、村两级路长履行工作职责。

3.乡级路长及其办公室职责

级路长主要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养护管理工作,协助县级路长,并指导辖区内各村路长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交通执法部门做好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乡镇路长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乡镇路长各项工作部署指导村级路长使用“陇原智能路长”APP进行农村公路巡查、灾毁信息上报等工作,同时做好村级路长的督导、考核工作

4.村级路长职责

村级路长主要负责建立村道管护群众组织,落实好县乡两级路长交办的工作,定期组织农村公路护路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上路巡查,加强日常养护和清扫保洁,整治路域环境。加强雨季巡查,及时疏浚排水、填补小型水毁和路基塌陷。冬季组织清扫危险路段路面积雪,维持安全通畅的行车条件。定期向乡级路长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5.农村公路护路员职责

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要求,护路员负责对辖区内公路路产路权的维护、保养与管理工作确保公路正常安全运行,具体职责为

(1)及时清除路面堆积物,保证公路畅通;

(2)修整路肩、边坡,清除路肩杂草、杂物;

(3)及时清理桥面上的堆积物,保证桥涵完好;

(4)及时疏通边沟,保持排水设施无淤塞,确保排水畅通;

(5)因地制宜做好公路两旁行道树的绿化管护和栽植,确保行道树生长良好;

(6)经常上路巡查,及时阻止和举报在红线控制区内建房、挖掘和侵占公路等违法行为;

(7)上路作业必须穿安全标志服,严格遵守养护作业规程,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作业有工作日记并有村级路长签字;

(8)加大对公路的管理力度,每月在本路段开展1次以上

的公路法律法规宣传,增加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9)每月上路天数必须达到10日以上,发现不能单独处置的公路问题及时上报村级路长,由村级路长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联合开展护路工作

(10)遇到特殊情况时,要服从统一调遣和指挥,并完成工作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实现有路必管。大力推进“全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100%。大力整治路域环境,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同时,加强配合农村公路日常综合执法,及时检查、制止和处理各种侵占、破坏公路的行为,依法保护路产路权。

(二)创新日常养护模式,实现有路必养。全面加强全县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落实养护责任和质量目标,根据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管理相关规定,科学合理设置护路员等综合性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贫困户、零就业、低保户等贫困家庭成员参与,帮助贫困群众提高收入。

(三)深化管养体制改革,努力实现“四化目标”。一是强力推进规范化。要加快建立规范化农村公路养护组织体系、路政管理体系和养护生产组织体系二是积极推进专业化。努力打造专业化的养护管理人才队伍,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养护化水平三是扎实推进机械化。大力推广成熟的养护工程施工工艺和施工设备,通过机械化提升养护效率和质量。同时,鼓励推行冷再生、废弃混凝土再生利用技术,节约原材料,循环利用废料,保护环境,降低成本四是稳步推进市场化。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探索政企共养等养护模式。

(四)推进农村公路大数据建设,实现管养信息化。利用信息化平台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实现农村公路信息化全覆盖。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完成路况信息上报、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各级路长可随时掌握农村公路路基、路面、桥隧涵构造物、交通安全设施、防排水设施和抢险、抢修、保畅工作。相关信息按照初报、续报、终报流程,由各级路长、护路员及社会公众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陇原智能路长App等将道路病害上报到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员初步判断,分报县级总路长办公室处理,实现县道、乡道、村道信息化处理分别在5个、10个、15个工作日完成,监控人员、各级路长均可通过信息化平台直接指导农村公路病害处治。

四、管理流程及标准

(一)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一处置一督查一通报”管理流程。

巡查:各级路长要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要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乡镇、村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上报县总路长办公室统一收集、转办相关任单位。

督查:问题交办相关责任单位后,县总路长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通报:路长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二)管理标准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除应达到各项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标准外,应达到以下标准。

1.养护及时。要按照固定周期及时进行日常养护和预防性养护,保持路况质量良好。对出现的病害及时进行处治,防止因养护不及时造成病害扩大。

2.干净整洁。组织专职养护人员和受益群众,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清除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加强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制止占路打谷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要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职责及时通知管养单位处置。

3.安全有序。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隧道口及隧道上方)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公路水沟外沿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2);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制止在路面、桥面随意停车;制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禁止公路边摆摊设点,规劝经营户离开公路边沟进行经营;对季节性水果、农副产品的销售,引导经营户在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和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

4.美化绿化。加强公路两旁绿化,适时对行道树等植被浇水、除虫,按树势开展修剪工作,修剪过程中避免过度修剪,确保树形优美,生长良好。对沿线路段适宜地段结合地形地貌适当造景,进行美化。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全县农村公路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路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路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新局面。

(二)明确工作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健全路长制工作机构,研究细化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按照工作机构落实人员、靠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细化

管理流程,把监督管理责任覆盖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

(三)健全工作制度。建立路长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导检查制度、问题督办制度、公示公告制度、考核验收制度,细化落实各部门职责,协调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路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严格考核问责。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

(五)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

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各乡镇、各单位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工作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监管体系。

(六)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护路爱路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报道管理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要在道路明显位置竖立路长公示牌,标明道路名称、路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限期督促整改,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      件:东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名单.xlsx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东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东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