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260139602706/2024-00034 | 主题分类 | 东县府办发 |
发文字号 | 东县府办发[2024]7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06 | 发布日期 | 2024-02-22 |
标 题 | 关于认真办理2024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
关于认真办理2024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东县府办发〔2024〕7号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办理2024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各承办单位:
2024年,县人民政府共承办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74件、政协县十四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80件,共计254件。为切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根据部门职责和案由内容,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经县政府同意,将254件建议提案分别交由38个单位和4个乡镇承办,现将办理要求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各承办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办理工作与县上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和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认领任务,压实落实责任,把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办理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加强分析研究,落实办理责任。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制定办理方案,实行清单管理,对所承办的建议提案逐件进行分析和研究,明确办理责任、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确保办理工作有序开展。要注重办理工作时效性,对一般性的建议提案要求于8月底前办结,总体比例要达到70%以上;对个别问题比较复杂,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提案,务必于10月底前办理完毕。
三、强化协商机制,创新办理方式。各承办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将办理任务与业务工作、项目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争取、同落实,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和办结率。同时,要积极采取公开答复、面商座谈、实地调研、现场办理等形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交流沟通,做实做细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增强办理工作的实效性。承办任务在5件以上的单位,必须对1-2件建议提案进行现场办理。
四、加大督促检查,狠抓任务落实。县政府办公室按照办理工作职责,加强与县人大组联委、县政协提案委的联系沟通,适时开展联合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通报工作进展,共同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建议提案中所反映的问题,凡是有政策依据和项目支撑的,要尽快予以解决;对通过努力有望解决的,要制定出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给予解决;对因条件所限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的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确保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答复。
五、严格规范程序,提高答复质量。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开展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报送工作,办理情况报告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后报县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县人大组联委、县政协提案委,要求格式统一(见附件),文字简练,内容符合实际,意见充实明了,在首页右上角标明类别。所提建议提案已经解决和采纳的,用“A”标明;列入计划准备解决和采纳的,用“B”标明;留做参考的,用“C”标明。对办理报告内容空洞,理由依据不清的办理结果,将退回原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附件: 1.县人大代表建议承办分配表.xls
3.4.报告格式.docx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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