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260139602706/2024-00032 主题分类 东县府办发
发文字号 东县府办发[2024]1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1-25 发布日期 2024-02-09
标     题 关于印发《东乡县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乡县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2-09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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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县府发〔20241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乡县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东乡县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月25日

 

东乡县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巩固全域无垃圾治理成效,切实改善我县道路交通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甘肃省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临夏州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城镇乡村公路沿线环境治理为重点,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整治突出短板,全力推进道路交通环境治理纵深推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建设干净整洁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范围

安临路、国道568线、折红路、折达路、锁达路、柳河路、何达路、锁果路、达三路、五唐路、S230线、S309线等东乡县境内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及其两侧可视范围内影响道路环境的区域。

三、重点工作

1.加大道路沿线“拆危治乱”整治力度。结合县上“十改一拆三建”行动,整治道路沿线危房改造户、易地搬迁户、生态宜居搬迁户旧房和建筑垃圾,将拆危建新、异地建房的原危房恢复为农业用地。动员农户拆除长期无人居住的闲置废危旧房,对破旧大门、柴草房、牲畜圈、露天茅厕、残垣断壁等进行全面拆除或改造。准确核查违章建筑及规划许可,依法依规拆除道路沿线违章建筑及私搭建筑物、废旧厂房、临时用房等设施,修缮维护道路沿线破损、老旧、坍塌的合法建筑物,美化周边环境。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相关乡镇

2.加大道路沿线垃圾整治力度。清除道路沿线各类垃圾,重点对城区道路两侧、等级公路沿线等区域的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畜禽粪污、废旧农膜、包装物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严格按照“建立台账,清理前、中、后拍照,签字验收对账销号”的管理模式,紧盯住建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甘肃省全域无垃圾无人机航拍巡查取证系统及州县全域无垃圾红黑榜中反馈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切实做到反馈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组织保洁队伍和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日常清扫保洁,定点定时收集清运垃圾,做到重点地段日产日清,其它区域随满随清,达到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偷倒乱倒垃圾及其他破坏环境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分局、县城管局,相关乡镇

3.加大道路沿线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力度。全面排查道路两侧用地范围外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以行为发生时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为准)建房情况,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结合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动态巡查频次,持续排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对2020年7月3日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纳入问题台账,逐步解决;7月3日后建成的,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拆除,恢复耕地。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顶风违法建设项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司法局、县城管局,相关乡镇

4.加大道路沿线环境顽疾整治力度。排查道路沿线不规范广告,对废旧、破损、违规及失去存在价值的户外广告、破旧牌匾等悬挂物及时进行更换或拆除。加强道路沿线广告登记发布内容审批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未经审批的及时取缔,对丢字漏字、翻译错误的及时整改。全面清理整顿乱拉乱挂简易横幅、乱喷乱涂广告标语及乱贴乱扔小广告的问题。严厉查处虚假广告宣传和其他广告违法行为。按照“谁所有谁负责”原则,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摸排城乡电线电缆,对凌乱低垂、四处悬挂、混乱搭建、拖地废弃等电线电缆,通过一杆多线、捆扎线缆、清理断头线缆、拆除废弃线缆、入地敷设等多种方式进行清理,消除“空中蜘蛛网”;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线缆电杆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依法严厉查处。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城管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监局、县工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供电公司、县铁塔公司,各乡镇

5.加大道路沿线重点区域整治力度。全面排查道路沿线建筑工地环境卫生,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100%”抑尘措施,重点检查围挡是否设置、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是否硬化处理、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是否治理,确保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加强工程车辆管理,坚决杜绝带泥上路、违规上路等现象。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内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加强管控和巡察力度,加大整治环境“脏乱差”、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卫生死角清扫不到位等现象。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监局、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各项目建设单位,各乡镇

6.全面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触角延伸到最基层,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实行划片包干,健全完善县、乡(镇)、村(社区)管理网格,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县、乡(镇)、(社区)三级网格管理机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宣传城乡环境治理政策,配齐配全保洁人员,及时清扫和收集区域内垃圾,对乱扔乱倒垃圾、焚烧秸秆、乱排污水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提醒和制止。加强环卫公益性岗位管理,组织保洁人员每周至少开展1次道路沿线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顿工作,持续改善道路沿线环境卫生面貌。

责任单位:各乡镇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分局、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

7.开展道路整治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城镇交通安全秩序治理行动,紧盯主要道路、背街小巷、学校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全面整治机动车不按交规行驶、行人及非机动车乱穿马路、商户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及时清理“僵尸车”,不断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持续开展“农用车、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处涉牌涉证、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禁止农用车、三轮车和非法校车违法接送学生,全力遏制农村公路交通事故发生。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黑车市场,确保出租车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市监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运管局、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交警大队,各乡镇

四、实施步骤

1.动员排查阶段(2024年1月)。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精心筹划部署,明确治理内容和各自职责。各部门、各乡镇结合各自职责,确定目标任务,明确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及时召开动员会议。组织人员对道路沿线各类破旧公共建筑、危险房屋、闲置废弃院落、生态宜居搬迁户旧宅及附属用房、废弃棚圈、柴草房、残垣断壁等进行“过筛子”排查,建立工作台帐,层层抓好落实。

2.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2月—6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工作标准和阶段目标,采取“建立台账,附清理前、中、后照片,签字验收,对账销号”的管理模式,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全面开展整治工作,逐条逐项推进落实。每月召开1次调度推进会,不定期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每个乡镇选择1个区域示范打造,组织乡镇内部观摩学习,以点带面,推动道路沿线环境整治纵深推进。

3.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7月—10月)。县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相关部门对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整改存在问题。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推进道路沿线环境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4.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1月)。县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道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进行验收,在各乡镇自查自验的基础上,县上按照30%比例进行抽查验收,验收通过后拨付资金。组织召开年终总结表彰大会,对道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乡镇和先进个人。

五、保障措施

1.明确工作职责,靠实工作责任。县委组织部负责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将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年度考核和综合效能考评,作为乡镇、县直单位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是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负责摸排统计、清理整顿、依法治理等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牵头抓总,做好监督检查上下衔接、数据汇总、审核验收等工作县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负责易地搬迁、地灾搬迁的旧房拆除、宅基地复垦和数据核查确认工作县农业农村、交通、工信、环保、城管、交警等部门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做好相关领域工作的督促指导,合力推进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坚持依法依规,形成工作合力乡镇、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尊重群众意愿,畅通监督渠道,讲究整治策略,注意方式方法,既要下大气力整治环境胜乱差问趣,也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不搞“一刀切”、不搞机械执行,防止产生、激化矛盾和引发群体性事件。要以高效有力的整治行动,着力改善乡镇周边环境面貌,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要树立系统思维,聚焦乡镇(村社)出入口、路城两侧等重点区城和突出问题,整合现有资源力量,强化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

3.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考核评估。各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衔接汇报,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及项目,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协同推进道路环境整治工作。县财政要将各乡镇环境治理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支持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并通过市场化手段,拓宽投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对措施落实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治理成效不明显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要对各乡镇、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督查暗访,形成问题清单及时移交反馈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办理,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履职不尽责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4.开展广泛宣传,动员全民参与。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通过村民知情大会、电视、微信等平台,深入宣传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同时,要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积极性,引导群众主动加入环境卫生整治行列,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确保专项行动平稳有序、务实高效推进。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至少每半月一次以简报形式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可借鉴推广复制的典型材料,不断提升专项行动效果和成色。

 

附:东乡县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东乡县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孔祥科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志君  县政府副县长

员: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占祥   县住建局局长

马文明   县财政局局长

汪佐虎   县交通局局长

马俊先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玉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小东   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县分局局长

王亚军   县市监局局长

马春国   县司法局局长

马文元   县工信局局长

马清瑞   县城管局局长

范仲菊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康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李海云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祁建华   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县供电公司经理

   县电信公司经理

邓永拓   县移动公司经理

张德功   县联通公司经理

广   县铁塔公司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在县住建局下设办公室,陈占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开展日常工作。同时,成立联合督察组,由县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组织县住建局、交通局督查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同志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文件下载:东县府办发【2024】1号关于印发《东乡县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东乡县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