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甘肃省反馈督察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甘肃省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1月30日,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2月28日向甘肃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蒋卓庆通报督察报告,甘肃省委书记胡昌升作表态发言,甘肃省省长任振鹤主持会议。董保同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甘肃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甘肃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甘肃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努力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工作力度较大,取得较大成效。
持续巩固祁连山生态保护成果,祁连山地区生态系统格局整体稳定,生态质量稳步提升。全面排查评估石羊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积极推进整改。省委全会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系统部署生态文明建设7大标志性战役。省纪委监委牵头,对祁连山、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开展全面监督。
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和联防联治合作机制,落实黄河流域兰(州)西(宁)城市群生态建设要求,实施干支流水土保持和生态提升等“六大行动”。推进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黄河径流量较10年前增加18.7%。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到2022年,黄河流域出省境断面水质连续8年达到Ⅱ类。
着力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强化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片区管理保护,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试点。推进尕海则岔等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等项目24个,加强青土湖、刘家峡等重点湖库保护治理。大力弘扬古浪县八步沙林场“六老汉”治沙造林精神,持续推进防沙治沙,完成营造林2701.2万亩,年治理沙化土地200万亩以上。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250平方公里,保护黄土塬面983平方公里。
甘肃省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3年1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1707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办结1488件,其中责令整改261家,立案处罚111家,立案侦查7件,约谈189人,问责42人。
督察指出,甘肃是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重要组成部分,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甘肃重要生态安全定位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工作还存在差距,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甘肃脆弱的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刚性约束认识不深刻,有时不惜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有的抓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主动性不够,存在“等靠要”思想;有的对突出问题能拖则拖,导致愈演愈烈,甚至出现突破底线乱作为、谎报瞒报等情形。
河西走廊水资源匮乏,但张掖市甘州、临泽等区县长期违规取水,营造30余处总面积6000余亩的人工水面。2020年6月国家开展“挖湖造景”排查整治后,张掖市仍违规新建4个人工湖,涉及面积约200亩。甘州区芦水湾景区未批先建3个人工水面,一直未办理取水许可,仅2022年就从黑河取水2600万立方米。弱水花海景区3个人工水面2016年至2021年无证取水,2022年超量取水6.7万立方米。张掖奥林匹克森林公园未批先建11个人工水面,面积1200余亩。2016年以来,兰州市和兰州新区部分生态修复和土地整理项目审批手续不全,存在违法占用耕地、林草地等问题。
部分地方“两高”项目盲目上马。2021年以来酒泉、张掖、武威、嘉峪关等市未严格执行“两高”项目排查整治要求,67个存量项目没有排查评估,占比达到30%;428个在建拟建项目没有梳理排查,占比高达91%。其中,中石油玉门油田等多家重点用能单位未按要求开展节能评估。酒泉、张掖等地多个项目能耗置换指标未落实,部分项目已建成投运。白银市靖远县越权审批19.2万吨电解铝、30万吨再生铝项目,项目已建成投产。白银市将53台(套)应于2017年底前淘汰的落后用能设备淘汰时限放宽至2024年以后。
一些领域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兰州新区高尔夫球场未按要求于2016年取缔,长期违规经营,当地多次谎报瞒报高尔夫球场元素已全面清除,省发展改革委把关不严,多次向国家上报已完成整改。群众举报“兰州市高新区南面滩社区不允许居民生炉取暖,影响正常生活”。督察发现,兰州市高新区、城关区等“一刀切”取缔经营户的小火炉,群众反映强烈,督察组迅速进行调查核实,将问题转地方立即整改,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一些地方还存在向督察组上报虚假数据或不如实提供情况的问题。
部分督察整改不到位。嘉峪关市民丰化工、张掖市民乐铬盐厂渣土污染防控措施仍不完善;平凉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等问题整改不彻底。
二是统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甘肃省落实“四水四定”有较大差距。2015年以来,酒泉、张掖、武威、金昌、嘉峪关等市超用水总量考核指标取水,累计达64.1亿立方米。平凉市工业用水粗放,部分企业超用水定额,庆阳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升反降。张掖、平凉等市地下水超采治理不力,武威、酒泉等市违规发放取水许可问题突出。庆阳市为通过考核,将不达标再生水排入景观湖以提高再生水回用率。2021年以来,酒泉、张掖等市不顾水资源严重短缺实际,承接高耗水、高污染项目114个,进一步加剧水资源紧张矛盾。
甘南州是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但采砂行业无序发展问题突出。当地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提出,在全州设立10个砂石集中开采区,但43家采砂企业中仍有26家在集中开采区外,个别企业违规占用高寒草甸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驰野建筑工程公司等10家采砂企业违规占用草原、林地。
兰州新区部分产业发展粗放无序。2020年以来,未落实产能置换要求备案批准5个烧碱项目,总产能达150万吨/年。项目审批监管不到位,2020年4月以来,对86个项目降低审批要求;化工园区259个新改扩建项目中,有122个不同程度存在未批先建问题。水污染问题严重,化工园区部分污染物排入水体;园区事故池等环境风险防控设施不健全,环境风险突出。化工园区74家企业未按规定与国、省监控平台联网,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突出;54家企业未按要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点检测与修复工作。
环境基础设施欠账多。兰州市白道坪片区、七里河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部分生活污水直排黄河。定西市通渭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多次超标排放,陇西县部分雨污混流水直排黄河一级支流渭河,天水市麦积等3家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不到位,超负荷运行、溢流问题突出,2023年以来下游渭河干流伯阳、太碌国控断面水质分别有2个月、1个月恶化为劣Ⅴ类。兰州市污泥处置厂违规处置污泥,环境和安全风险隐患严重。
三是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短板明显。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白银市景泰县景宇矿业、昌盛冶炼两家公司违法占用全国重点文物建设控制地带700余亩。甘肃安西极旱荒漠、盐池湾等省级自然保护区内,仍有7宗矿权未退出。
违法违规开采破坏生态。白银市景泰县泳泽矿业擅自将地下开采变更为露天开采,违法占用、毁坏林地2400亩,长期没有开展生态修复。靖远县凝灰岩集中开采区多家企业长期越界违法违规开采,大面积压占损毁土地,破坏当地生态环境。酒泉肃北吐鲁煤矿、狼娃山铁矿等企业也存在压占破坏土地、越界开采等问题。
生态修复不力。2020年至2022年,省自然资源厅立项实施的42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中,有34个没有按期完成。甘南、武威、白银等地部分矿山长期生态修复治理不到位。
四是一些生态环境重点领域问题突出。陇南市9座停用3年以上的尾矿库未按要求完成闭库,环境风险隐患依然存在;200余万立方米历史遗留废渣尚未按要求清理整治。庆阳市部分油田废弃场地未完成土壤污染检测,临夏州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和后续治理进展缓慢。
大气污染近期发生明显反弹。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所放松,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工作力度减弱,企业废气排放监管不力问题突出。2023年以来,兰州市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上升12.1%、4.4%。全省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不升反降。一些城市“公转铁”工作推进缓慢。
水土流失系统治理不够。固沟保塬工程综合治理规划任务未完成,已完成治理区域再次损毁严重。河西走廊局部林地明显退化,2023年退化林面积比2021年增加21.2万亩。同时,违法违规占用林草地问题严重,加剧土地沙化趋势。
督察要求,甘肃省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切实推进幸福美好新甘肃建设。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持续巩固提升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切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着力解决河西走廊违规取水、超采地下水等突出问题。坚决打好沙漠边缘阻击战和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兰州等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精准、科学、依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杜绝简单粗暴“一刀切”和弄虚作假行为。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甘肃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甘肃省委、省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