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依申请公开

单位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东乡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发〔20199号)和中共东乡县委办公室、东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东乡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县委办发〔20191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东乡族自治县司法局(简称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中共东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依法治县办)设在县司法局,接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依法治县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县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全面依法治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依法治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部门(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全县行政执法活动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依法行政、法治工作的宣传指导,组织开展县直各单位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核,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发放和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的建立和管理。

(五)承办涉及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指导、协调、规范、监督工作,审核县政府行政执法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处罚案件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全县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监督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负责监督、组织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及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工作,负责远程视频会见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省、州、县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十二)职能转变。加强依法治县、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法律顾问职能建设,全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水平,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东乡族自治县锁南镇司法局办公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930-7121060

负责人姓名:马春国,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盘工作、依法治县办工作、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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