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镇政府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镇政府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镇政府编制了《锁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镇政府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镇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乡镇领导及分工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镇政府制定、与政府职责相关的地方性规章;以镇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镇政府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锁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镇政府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锁南镇人民政府”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镇政府在锁南镇便民服务中心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栏,对重大事项及惠农资金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第一时间进行公开;
● 公开时限
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镇政府及镇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镇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镇政府及镇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7123098
通讯地址:东乡县锁南镇锁南巷53号
邮政编码:731400
2.申请方式
向镇政府及镇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锁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镇政府和镇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镇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在镇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按照省州收费标准收取适当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东乡县锁南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东乡县锁南镇人民政府二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7123098
传真:0930-7123098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