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2024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做好2024年农业保险工作,有效提升农业生产应对灾害风险和防御市场风险能力,提高农业保险服务“三农”工作水平,进一步稳定农民收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推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有关精神,通过财政保费补贴政策,全面完成农业保险参保计划,进一步建立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增强农民抵御抗风险能力,建立全县农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二)市场运作。(三)自主自愿。(四)协调推进。
四、各品种任务数及保险责任
(一)各品种任务数
1、中央财政补贴品种:
(1)马铃薯任务数3万亩,其中脱贫户1.5万亩、3750户,其他投保户1.5万亩。
(2)大田玉米任务数3万亩,其中脱贫户1.5万亩、3750户,其他投保户1.5万亩。
2、省级财政补贴品种:
(1)肉牛任务数1.8万头,其中脱贫户0.8万头、2000户,其他投保户1万头。
(2)肉羊任务数25万只,其中脱贫户12万只、3000户,其他投保户13万只。
(3)鸡任务数22万只,其中脱贫户6万只、4户,其他投保户16万只。
(4)花椒任务数3000亩,其中脱贫户1500亩、500户,其他投保户1500亩。
3、一县一(多)品特色品种
(1)杏任务数4000亩,其中脱贫户1800亩、450户,其他投保户2200亩。
(2)金银花任务数1500亩,其中脱贫户800亩、320户,其他投保户700亩。
(二)保险责任
1、种植业(马铃薯、大田玉米、花椒、杏、金银花)保险责任。因人为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雷电、风灾、冰雹、冻灾、旱灾、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意外事故: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野生动物损毁;突发检疫性病害与新入侵虫害;病虫草鼠害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
2、养殖业(肉牛、肉羊、鸡)保险责任。因人为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雷电、风灾、冰雹、冻灾、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意外事故: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疾病疫病等导致保险标的直接死亡造成的损失。
五、承保理赔实务
(一)承保
保险公司使用专门的保险单和分户清单,对参保对象及标的进行详细登记造册,认真核准标的数量,管理好保险单证,逐户建档,并将承保情况在村社(社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严格按照保险条款流程规范承保。
(二)理赔
1、报案方式
参保马铃薯、大田玉米、肉牛、肉羊、鸡、花椒、杏、金银花发生灾害损失后,投保人应在损失发生后48小时之内,直接拨打人保公司“95518”、人寿公司“95519”、中华联合公司“95585”专线电话,向投保保险公司报案。情况特殊时,也可直接向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人、乡镇查勘员报告,由其代转报案。
2、现场查勘
(1)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安排查勘人员对现场进行查勘。对于路途远、交通不便或因自然灾害造成道路中断不能及时赶赴现场的,必须与被保险人协商后在48小时以内查勘第一现场;
(2)现场查勘照片中必须显示现场查勘标识牌,标识牌应包括投保户姓名、查勘时间、地点、查勘人员、投保亩数、牛羊鸡投保只(头)数等内容;
(3)查验受灾标的是否与投保清单相符;
(4)所有事故必须查勘第一现场,第一现场到位率必须达到100%。
3、鉴定证明
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需出具可证明灾害天气的有效证明;对因病虫害造成损失的,需出具当地农业部门正规的鉴定报告(证明);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需出具乡(镇)村相关证明,最终形成专家组测产定损报告。
4、投保、赔偿标准
(1)马铃薯投保、赔偿标准按照《甘肃省中央财政补贴型马铃薯种植保险示范性条款(2023版)》执行;(2)大田玉米投保、赔偿标准按照《甘肃省中央财政补贴型玉米种植保险示范性条款(2023版)》执行;(3)花椒投保、赔偿标准按照《甘肃省地方财政补贴型花椒综合收入保险示范性条款(2023版)》执行;(4)杏投保、赔偿标准按照《一县一品与商业性产品条款手册》执行;(5)金银花投保、赔偿标准按照《甘肃省地方财政补贴型中药材种植保险条款》执行。(6)肉牛投保、赔偿标准按照《甘肃省地方财政补贴性肉牛养殖保险条款(2023版)》执行。(7)肉羊投保、赔偿标准按照《甘肃省地方财政补贴型肉羊养殖保险示范性条款(2023版)》执行。(8)鸡投保、赔偿标准按照《甘肃省地方财政补贴型肉鸡综合收入保险示范性条款(2023版)》执行。
六、保费资金来源
2024年农业保险保费有中央财政、省级财政补贴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农户自筹资金四部分组成。中央财政补贴资金60.75万元,省级财政补贴资金555.9万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38.95万元,农户自筹资金227.9万元,总计保费1483.5万元。(不含藜麦保费,藜麦保险由中石化集团帮扶负责)
七、组织机构及职责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制定并上报2024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计划、实施方案,负责选聘专业人员组成县级农业保险专家组,开展技术指导,进行病害监测和处置相关业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承办保险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实行末尾淘汰制。
2、县财政局:负责申请落实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省级配套资金,进行资金拨付、结算和监督检查,确定县级配套资金筹措方案,要在核实保险公司承保数据和农户自缴保费情况后,及时将县级配套资金拨付到位。
3、各乡镇:负责做好本乡镇农业保险政策宣传、保费收缴等工作,在收缴保费时做到日收日缴。
4、保险公司:承办保险公司负责向投保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承保、理赔服务,核算保险收入和赔付支出,并向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及时报告承保和理赔情况。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东乡县2024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