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依申请公开

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及公安队伍建设。

(二)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提出全县公安工作的决策意见。

(三)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报信息工作,侦办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复杂场所和特种行业。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

(五)开展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刑事技术侦察工作,开展刑事技术检验鉴定和技术侦察的职责。

(六)开展禁毒工作,侦破毒品犯罪案件和吸毒人员的管理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

(七)侦查、检查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保卫、网络犯罪、信息通信建设、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开展对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组织实施看守所、拘留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县武警中队与公安业务相关的工作。

(九)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办理全县涉法涉讼信访案件,负责承接上级和领导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及非正常上访问题的处理。

(十一)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的工作,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交通事故,交通宣传,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等工作。

(十三)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管理,查处我县公安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组织、实施公安机关开展各类财务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业务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

(十五)指导监督我县消防工作、督促县城、街道的公共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十六)加强对公安队伍建设的管理,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及落实公安宣传措施。

(十七)协调、指导林业公安相关业务工作。

(十八)负责情报信息系统工作,及时收集、入网、修改、撤网、查询和舆论引导工作及负责情报信息档案的建档和管理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东乡族自治县锁南镇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930-5914531

负责人姓名:马文波  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全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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