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下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的起草;承担财政信息、宣传、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承担财政业务专网、应用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财政网络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督办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外事、事业等各项经费的预决算;负责综合性的财政统计,制定财政体制改革的规划并提出有关建议,协调各项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参与有关经济体制改革和财政改革的试点工作;负责机关财产的购置、管理,承担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
(二)预算股。拟订全县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确定全县年度收入预期增长目标;编制县级预决算草案;负责县级部门预算审批、调整工作;承担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决算,指导乡(镇)财政所预算管理和改革工作;拟订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提交部门经费预算;审核部门下年度预算计划,建立预算基础数据库,对预算单位的基础资料和动态变化情况建立微机档案;研究提出年度定员定额标准和预算单位分类分档建议;负责提供编制预算依据和政策咨询;牵头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管理其他有关财政专项资金。
(三)国库与社保股。负责财政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负责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调度拨付财政资金;统一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承担政府会计管理及总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全县财政资金支出安全监控工作;组织编审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财政国库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代理银行的考核、管理工作;承担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政府债券发行、兑付、核算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的相关工作;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工作;统一管理财政和全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的核准、备案事项。参与研究制定社会医疗保险、社会救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有关政策;管理医疗保险、社会救灾、救济、劳动就业等方面的财务和资金,并检查监督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各乡(镇)参合金的收缴专户和统计报表上报工作;参与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的合作医疗收支进行财务监督。
(四)农业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拟订全县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和办法,管理支农专项资金、政策性农业和支农专项贷款贴息;监管财政管理的财政发展资金;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管理对口部门的经费拨款;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绩效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五)行政政法与教科文股。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制定县级一般性支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党政、政法机关经费保障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及归口管理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各乡(镇)财政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乡镇财政所管理体制意见建议;负责对乡镇财政所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指导完善对乡镇财政所的财政管理体制;监督检查各级下达乡镇各类专项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以及主要政策的落实情况,组织进行绩效评价;指导乡镇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则,拟订有关教科文事业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县级文化企业财务管理有关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六)金融外资与税政股。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和有关涉外的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研究和建立政府偿债基金,拟订政府统借、统还外债,还本付息年度预算;负责县投融资信息管理工作;普惠金融管理工作;金融机构国有资产与财务监管工作,对相关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监管;负责金融机构间的沟通、协调,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争取更多的金融支持和服务等,推动地方金融工作的发展;负责全县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业务;偿还外债资金、还贷准备金等专项资金。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组织实施税制改革政策;协调财税关系,加强财税监督,行使赋予地方的税收管理职能,拟订相关税收政策调整建议;组织开展税源调查和重点产品竞争力调查,拟订调整全县企业关税税目、税率的意见建议;承办全县企业提出的税收减免、退库、出口退税建议;参与税收重要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审核;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七)综合与经济建设股。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财政法规草案的拟订,审核其他法规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承担财政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交通、能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930-7121400
办公地址: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锁南镇东西大街6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马文明 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财政局全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