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下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法治建设、主动创稳和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会务、机要、文秘、保密、文书档案、信访、安全保卫等日常政务事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重大问题综合调研的组织实施和协调联络工作;承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机关财务);负责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机关财务),指导开展工青妇工作(工会);督办会议确定事项、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的落实;承担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宣传、干部培训工作;协助局领导开展日常工作。
(二)预算股。分析预测全县财政经济形势,研究提出财政收支政策、预算管理制度建议;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和中期财政规划,做好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衔接工作,审核、批复县级部门预算;负责编制县级及全县财政收入年度预期目标;汇总提出年度县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动支预备费建议;负责制定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公开制度、办法,组织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牵头公开县级政府预算及调整预算;负责汇总全县财政预算,编制财政总决算,办理省与县财政年终结算事项。
(三)国库股。负责全县财政预算执行管理,编制财政收支旬月报,汇总分析全县财政收支执行情况;负责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及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全县财政库款管理,测算调度财政资金;负责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工资统发及其他财政拨款业务,指导各单位开展国库集中支付和工资统发业务;负责组织财政收支和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审全县政府财务报告和部门决算;汇总批复县级部门决算,编制县级政府财务报告;承担财政专户和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负责县级财政国库业务代理银行确定、考核与管理;承担县级国库现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工作,指导各单位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国库支付中心和工资统发工作。
(四)综合和社会保障股。负责住建部门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制定对口部门(单位)县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和监督对口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的建议,负责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政策;负责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和住建领域其他专项资金;负责指导全县住房公积金财务监管工作,审核县级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核算和分配使用;贯彻执行国家彩票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对彩票市场的监管,审核拨付相关费用;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预算单位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上出台的税收、非税收入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分析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对经济的影响;负责研究并提出中央和省上确定的有关事项中涉及税收、非税收入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理规范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法治财政建设、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财政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财政行政处罚的申诉和检举事项的审核举证答复工作;负责财政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办理对口部门(单位)涉及财政方面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社保卫生健康类资金下达,衔接争取中央省级对我县有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完成上报省州各类报表等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和决算工作,管理财政社会保险补助资金;负责制定对口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和基金管理办法定;协调办理对口或联系部门(单位)涉及财政方面的相关工作。
(五)行政政法与教科文股。负责科室归口县级行政、政法部门预算管理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汇总归口单位的年度决算,指导归口单位预决算公开;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配合归口单位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根据省上相关政策拟定县级党政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支出标准;承担党政政法机关经费保障工作并及时下达公安、司法、纪检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审核提出归口单位预算调剂意见;清理盘活归口单位财政存量资金;负责全县政法经费信息报表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的招标采购工作。承担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衔接争取省上对我县有关政策和资金支持;按规定归口管理教育、科技、文旅、体育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制定对口部门(单位)有关县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审核、批复、汇总对口部门(单位)年度决算;指导对口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和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协调办理对口部门(单位)涉及财政方面的其他相关工作。
(六)农业与经济建设股。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财政政策制定和落实,衔接争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制定县级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等领域财政政策,衔接争取中央省级各类农业农村、水利等领域财政政策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监督县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等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绩效等资金全过程使用管理;负责指导各单位用好财政支农资金,定期开展支农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支持全县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东西对口援助资金的管理和绩效评价;研究推进全县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有关任务,管理和监督农村综改资金使用效益;联系县农业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县农业农村领导小组乡村产业振兴专班资金保障监管专责工作组工作。负责拟订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提出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办理中央和省县基建投资、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规章制度、支持政策;负责研究拟定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商贸发展等事项中涉及财政保障的意见建议;负责生态保护与修复相关财政支持工作;负责制定对口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归口管理预算部门(单位)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涉及财政的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
(七)金融外资企业管理股。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统一规则,对全县小额贷款等地方金融组织实施日常监管;会同、协助有关部门打击乱办金融、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维护地方金融安全;承担地方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衔接争取省州对我县有关政策和资金支持;负责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及相关财政贴息资金管理;负责财政履行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有关工作;依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指导监督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以及相关联合融资贷款赠款项目的财政评审、申报、谈判签约、监督实施管理、还本付息、绩效评价等工作;衔接争取省州上对我县有关外贷政策和资金支持;协调办理对口或联系部门(单位)涉及财政方面的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有企业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财务制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所监管企业履责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中层及以下人员的管理;负责组织、监督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县属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定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承办省国资委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县国有企业党工委日常工作,负责县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办公电话:0930-7121400
办公地址: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锁南镇东西大街6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祁俊华 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财政局全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