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审批股)。一是日常事务处理方面,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起草有关综合性的报告和文件;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卫、保密、提案建议办理和信访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农牧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承办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电子政务建设及网络维护,管理全县农业视频会议系统职责。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体组织工作。负责指导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二是县委农村工作方面,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宣传全县“三农”工作职责。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三是财务方面,提出扶持全县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负责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外资项目的组织申报、管理和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对外经济、贸易促进、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农业技术、人才、资金引进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外事工作,配合农业投资项目资金跟踪监督管理。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四是科技教育方面,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农民培训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承担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指导新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承担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产业技术体系和基层农技、畜牧兽医、农机等推广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节能工作监理管理等行政职能,指导农村能源建设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农村节能减排和农业清洁生产工作。指导农业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农业科技宣传,指导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业行业学会工作培训,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全县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五是协调其他股室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任务。六是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二)农村改革与经营管理股。负责全县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专项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研究、规划意见制定等工作。提出稳定和完善全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管。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经营性民间组织建设,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改革与建设。承担农村“三变”改革有关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
(三)政策法规与市场监督管理股。一是政策法规方面,组织开展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农业农村经济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指导全县农业普法工作和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农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行政许可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二是发展规划方面,提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提出农业财政项目建议并指导实施,承担项目库建设。负责全县农业经济运行形势监测与分析。承担农区域发展和灾后重建相关工作。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功能区划定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三是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方面,拟订全县农牧业产业发展总体政策、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生产基地建设,引导工商资本投入农业产业化经营。拟订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提出主要农产品市场调控政策建议。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发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拟订农产品营销政策并组织实施,培育农产品市场主体,开拓农产品市场。拟订全县农业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统计和农产品信息采集与发布,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服务网络体系,指导全县农业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县食用农产品从种养环节到进入市场或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标准化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申报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行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及农产品质量事件调查等行政权力。负责对农产品生产、初加工,包装、贮运、经营等活动进行现场检查等行政职能。
(四)种植业管理股。负责种植业行业管理,起草全县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重大技术推广等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利用。负责种植业项目实施监管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负责农情调度和信息发布。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有关工作。承担全县范围内的原种场、良种场、苗圃以及其他繁育基地实施产地检疫。承担全县范围内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销售监管。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
(五)畜牧兽医及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股。一是畜牧方面,负责畜牧渔业行业管理,拟订全县畜牧渔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渔业发展布局、规模化养殖和标准化生产。负责畜牧渔业项目和重大技术措施的指导实施工作。组织开展种畜禽执法管理、种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畜禽品种改良工作。负责畜牧渔业生产形势分析及信息收集工作。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奶业生产、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行使渔政监督管理权,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畜牧渔业安全生产。承担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利用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监督、检查渔业法律、法规的施行,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等行政职能。依法行使渔业相关行政审批。组织实施牧草种质資源保护与管理、饲草良种体系建设、粮改饲等种养业结构调整、农作物秸秆等饲料资源调查与饲料化开发利用等工作。监督指导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指导全县畜牧行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二是动物防疫方面,负责全县动物防疫工作,拟定全县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动物防疫方面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负责动物防疫物资采购、储备、配发等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依法对下级管理机构和服务体系建设进行监督指导。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重点人畜共患病、外来动物疫病和新发动物疫病防治管理;负责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组织指导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负责动物疫情信息管理;组织疫情风险研判;负责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和净化工作。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承担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三是动物卫生监督方面,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动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定点屠宰等方面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全县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统计、组织实施畜禽屠宰信息报送工作,承担畜禽屠宰证章标志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及屠宰企业兽风险评估工作。承担屠宰厂(场)设立要求、分级标准、屠宰技术鉴定活动等工作。承担对乡村兽医监督执法及兽医医政、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等工作。承担向无规定疫区输入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的行政许可工作。行使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等行政权力。承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监督指导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组织实施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负责饲料和畜禽饲养、收购、贩运环节“瘦肉精”等违禁物监管。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负责兽药和兽医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动物诊疗活动、兽医从业人员和中兽医管理,监督实施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指导全县兽医行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六)农田基建及农机管理股。一是农田基建方面,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田整治等项目方面的各项工作。提出农田基本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二是农机管理方面,负责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农机安全生产。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指导农机行业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农机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承担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等行政监督职能。负责农机事故责任认定行政确认。承担农业机械安全监管。行使拖拉机牌证备案管理等行政权力。
(七)新农村建设管理股。负责协调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及新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及新农村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指导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负责提出全县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全县乡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配套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农村村级公益设施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管理协调和管护机制建设。
办公电话:0930-7121622
办公地址: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锁南镇文化路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马玉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正科)。主持县委农办和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